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系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具有较高法学理论水平.丰富司法实践经验及在司法.银行.政法院校工作经历.擅长办理金融业.房地产业法律事务和代理重大.复杂民事案件诉讼和执行.承办的案例曾被<人民日报>.<中国经济时报>.<三湘都市报>等新闻媒体报导.
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担任多家金融机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曾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金融机构收购.处置上百亿金融资产提供法律审查意见及诉讼.执行代理.其中成功代理了部分重大.复杂案件的执行.对金融类债权追偿具有非常丰富的办案经验.